轉知「財團法人林鏡釧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發佈者 :
教務處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林鏡釧教育基金會114年8 月27 日鏡釧(114) 字第131004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林鏡釧教育基金會為獎勵清寒學子努力向學精神及五育均衡發展,特舉辦旨揭獎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
三、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對象:就讀於本縣竹東鎮、橫山鄉及尖石鄉及五峰鄉之公私立學校,且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之家境清寒學生(詳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五、申請資格:分國小、國中(八~九年級)及高中組(詳獎助學金辦法)。
六、請檢附以下申請表件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承辦人:范老師,俾利彙整,以下文件若不完整,將不予受理初審:
(一)申請表1份。
(二)同意書1份。
(三)老師推薦函1份。
(四)前一學年各科成績單1份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清寒證明、父或母之殘障手冊)等。
七、檢附清寒獎助學金辦法、申請表、同意書及老師推薦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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